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宝鸡文理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7-06-28 09:22  

各党总支:

中国共产党宝鸡文理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17年7月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现就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单位的划分

代表选举单位是选举产生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组织基础。选举单位划分以党组织隶属关系为依据,结合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实际,以各党总支为单位,全校共划分23个选举单位。

二、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截止2017年6月底,我校共有党员1354名(其中学生党员381名,在职教职工党员838名,离退休党员189名),其中正式党员1212名,预备党员142名。本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130名,其中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代表一般不超过45%,教学、科研、管理一线人员占45%左右,工人、学生、离退休、少数民族代表占10%左右,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15%,上述比例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正式党员的人数,遵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及具有广泛代表性等原则确定。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见附件1。

三、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出席本次党代会的代表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校,且具有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3.坚持党性原则,能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4.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议事能力;

5.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的拥护;

6.熟知学校情况,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一线工作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代表选举原则

(一)代表的产生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二)代表选举要以各党总支为选举单位,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三)代表的产生要有广泛性,又要坚持先进性,坚持代表条件,注重代表的政治素质。

五、代表选举程序

(一)组织动员

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代表选举工作。各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参与代表推荐、选举工作。

(二)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各选举单位根据所分配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应多于30%的比例),汇总上报所在单位选举结果。

(三)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反馈各党支部。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充分讨论酝酿,并向所在的党总支汇报酝酿结果。

各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根据党支部的酝酿情况,按照代表构成比例规定和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形成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代表构成比例、公示情况等),填写《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预备人选名册》(附件2),于2017年6月23日16:00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四)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第四次党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组织组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程序、方法和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等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校党委汇报。

校党委研究审查同意后,对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批复。

(五)正式选举代表

各党总支将审查同意后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全体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选举结束后,各选举单位形成选举产生代表的情况报告(内容包括选举时间、参会人数、选举方式、选举结果、代表构成比例等),填写《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3)和《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于2017年6月24日12:00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六、代表选举办法

代表选举形式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在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根据中组部规定,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学校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

2.自费出国或去港澳台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役、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七、代表的资格审查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组织部对各党总支进行代表选举的程序、方法及代表构成是否合理等进行严格审查,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提交中国共产党宝鸡文理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议。经预备会议审议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中国共产党宝鸡文理学院第四次党代会是学校党内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严格程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党性原则,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做好选举工作。

(二)严格组织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代表条件、分配名额和选举程序进行,切实做好代表的酝酿提名和选举工作。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听取和尊重广大党员的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确保党支部和党员的参与面达到全覆盖。

(三)严肃党的纪律,完成选举任务。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如期完成代表选举任务,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在选举过程中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发现违反选举纪律和选举规矩的人和事严格查处。

附件:

1.代表名额分配表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3.代表名册

4.代表登记表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14日            

附件【附件3:代表名册.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预备人选名册.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代表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7 宝鸡文理学院党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1号     技术支持:网络管理中心